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将建
12月26日,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在京启动,将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建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会上要求,适时研究制定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核心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
此次启动的研究项目将在全国31个省(市、区)范围内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采取“工作和项目结合、行政技术两线并行”的方式,重点围绕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摸清家底,全面掌握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状况;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开展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数据库,对有代表性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建立档案,实现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防御性保护,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利用与惠益分享提供技术基础;同时,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价值评估和转化利用打好基础,逐步形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价值评估、深度研发、转化推广的技术与应用平台。
王国强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的认识,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的组织工作,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的指导和宣传。
本次项目启动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工作。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苏钢强介绍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总体情况,环保部生态保护司处长蔡蕾介绍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现状、问题及对策,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处长崔海瑛介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
本次启动会也开展以“项目实施方案介绍、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基本知识、调查技术规范、工作平台使用及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为主题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实施技术规范培训。
200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专项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并提出中医药传统知识概念、内涵及建立保护名录、专门保护制度等建议。2008年,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工作中,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专门保护制度被写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题性研究,如针对传统老字号、道地药材、民间民族医药和中医经典名方等。通过上述研究,初步解决了为什么要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认识问题,但“保护什么”和“如何保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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