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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闭幕

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于2月23日闭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总结讲话中就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提出3点意见。

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于2月23日闭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总结讲话中就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提出3点意见。

一是把握形势,抓住机遇,贯彻落实“以内促外、以外强内”的工作思路。于文明指出,“以内促外”是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的必由之路。要加强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必要支撑和坚实基础。“以外强内”是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重要目标。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有针对性地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引进境外现代技术和设备,利用国际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我国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要积极利用全球资本和市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不断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找准优势,因地制宜,把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推向新阶段。于文明强调,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一是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优势区域。充分利用区域资源,发挥中医药特色。要深入研究探索,找准突破口,利用有限资源,充分发挥优势特色项目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二是根据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不同状况及对中医药的实际需求,采取相应办法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针灸推拿及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他建议各级中医主管部门积极制定实施本地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要与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三是依靠专家,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可持续发展。于文明要求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要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智库”作用。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家和学者的集体智慧和学术优势,保障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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