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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统)医药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中医药界企盼多年的《中(传统)医药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令代表委员们倍感振奋。
保健服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中药注册的相关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副所长杨金生,希望通过中医立法能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基层中医药创造的社会经济价值萎缩,有些县中医院,中医药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仅占全院的20%。二是师徒相授、特殊制剂和特有诊疗方法等中医原有优势在体制内得不到重视,比如腹针、针灸治疗仪不在医疗收费项目之列。三是现行管理体系没有充分体现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在一些大卫生的政策法规中常常“缺席滞后”,需要另行补充或修改。他希望中医药法能协调其他法规,给中医药以发展“空间”。

温建民、王旭东等全国政协委员都表达了对中医药法出台的期待,认为中医立法可正视听、立地位,“以后随意反对中医就得有‘说法’了!”“希望中医药法草稿出来后,一定要先在业内征求意见,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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