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于“和”未必“中”
“致中和”之说首见于《礼记·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者也,天下之大本也;和者也,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字面理解其意为:人的情绪未表露出来时,称为中,表露出来而符合人伦自然的常理、社会和谐的法度,称为和。“中”是天下最大的根本,万物本源;“和”是天下人共行的原则,最高境界;致中和,可使天地各在其位生生不息,万物各得其所成长发育。千百年来,此论被历代文人、雅士、政要、巨贾所追捧,近年在中医界也有不少人在拿“致中和”说事,甚至说“中医”的“中”的本意就是“致中和”,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笔者认为,“天人合一”的人天观,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核心。“中”与“和”是古人对于天地人事的两种理想状态的界定,即或致于“中”或致于“和”,但是,致于“和”未必“中”,致于“中”未必“和”。以“喜、怒、哀、乐”为例,“未发”状态谓“中”,“发”而“中节”谓“和”;前一个“中”为形容名词;后一个“中”字为动词。当然,有“发而中节”就有“发不中节”,发而不中节,则失“和”,有可能过之或不及,这两种结果的状态就不是“致”的目的了。因此对 “致中和”整体上应理解为:要么“未发”,要发就要“中节致和”。实际上,由于天地万物的运动是绝对的,如“喜、怒、哀、乐之未发”就是相对暂时的,从 “未发”到“发”的过程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所有人的喜、怒、哀、乐都不发,这个社会大概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与其“致于中”,更莫如“致于和”。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中医”的要义,应当是“致于和”的医。而致于“和”未必“中”,故此“中”非中医的“中”。
《尚书》中说:“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可能这是“中医”之名最早的出处,但也不是现今所言的“中医医生”。医国、医人、医病是三个不同的层次,是谓“医病者为医,医人者为臣,医国者为君”。古今医者非“君”非“臣”,故不是这里说的“上医”和“中医”,皆为“医病”之“下医”。但是“医”之道无论是修身、治家、平天下皆相通,均需“发而中节”。常言道, “身为人必经病患”,“身为人必经一死”,所以,绝对无病无灾之“未发”状态是不能持久的,多需要“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所谓平,即“平衡和谐”,未必是“中”。例如人的性别、体温、激素水平或酸碱度与许多动物(如冷血动物)都不同,各有其一定的点为平,中医所言“平人”即正常人,“中性人”可能反而是病态。
《汉书·艺文志》之《经方》曰:“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於外。是所独失也。故谚语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此“中医”是指虽不如上医之手到病除“反之于平”,又比下医那样“失其宜”而“独失”强,是以无为而为之有为,不治亦在治之中也。所以班固引谚语说的“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与我们现在说的“中医”也不是一会事。
现在我们说的“中医”是指中华民族医学,中医医家都应当努力成为上医,既能治未病,又能治已病,对于大病、重病也可以“反之于平”且“致于和”。《素问·生气通天论》云“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只有“以和为贵”才真正能显示出中医特色和优势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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