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小儿疾病原则及用药注意
治疗小儿疾病时,应当掌握治疗及时,用药果敢而又慎重的原则。因为小儿病理特点之一是变化迅速,易寒易热,易虚易实,争取时间治疗,小儿比成人更为重要。否则轻病变重,重病转危。所以在正确诊断的同时,治疗必须及时,用药必须果敢,特别是危重病儿,更为必要。但在及时、果敢之中,又须要傲到慎重。因为小儿的生理特点为脏腑娇嫩,形气未充,病理特点为发病容易,传变迅速,用药稍有不当,不仅可以伤害脏腑功能,而且可以促使病情发生剧变。
儿科疾病的用药,虽与内科有相似之处,但因小儿生理病理与成人有别,所以用药又独具特点。因此在应用药物治疗小儿疾病时,应当结合小儿的特点,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注意以下七个方面。
1、解表发汗,不可太过小儿脏腑娇嫩,腠理不密,虽有表证宜汗,但不可发散太过,以防卫气不固,气阴大伤。
2、大寒大热,中病即止小儿为稚阴稚阳之体,而大辛大热之品,如附子、乌头、细辛、桂枝等,足以动火生热,耗损真阴;大苦大寒之味,如大黄、黄芩、黄连、黄柏等,易伤脾胃,损害生气。因此在应用时,要有分寸,中病即止。
3、攻伐有毒,不可过服小儿肌体薄弱,耐受力差,运用有毒之品和峻猛攻伐之药,不宜过量,更不能久服,以免损伤脏腑生发之气或发生中毒。
4、补益之药,不可滥投小儿生机旺盛,只要哺养得当,护理适宜,就能正常生长发育,即使体质较弱,如能注意调养,适当给以补药,也能较快恢复,凑不可久用或滥用补益之药,以防由药物之偏胜引起弊端。
5、剂量大小,要常中有变小儿用药剂量,1岁左右为成人剂量的1/3,5岁左右为成人剂量的1/2,10岁左右略小于成人,14岁以后即与成人相同。由于小儿服药时浪费较多,其用量可较折合量略大。此外,还应根据药物的不同性能,考虑其用量的差异。如健脾和中、消食化滞、补气养血类药物,药性平和,剂量可酌情大于折合量I理气药一般应小于折合量,以免耗气破气,峻猛攻伐及有毒药物,开始用量宜小,患儿耐受良好者,方可加大。
6、法同药类,要注意特点儿科疾病的治疗法则与成人基本相同,用量虽然大体相类,但因小儿病理特点与成人不尽相同,因此甩药又同中有异。如同是表证,疏风解表则同,但因小儿脏腑娇嫩,邪多犯肺,每兼咳嗽痍多等症,所以小儿疏风解表剂中常要加入宣肺化痰之品。食积内停,消化不良,治疗就应消食导滞,但因小儿“脾常不足”,所以又需在消导剂中加入健脾和胃之味。小儿外感发热,常因“肝常有余”导致热极生风,发生惊厥、抽搐的病证,因此在外感病中如见烦躁、惊惕现象,就应在解表透邪剂中加入平肝熄风的药物。
7、给药方法,应考究灵活小儿服药,一般一剂可分3-6次用,年龄越小分次越多,以免引起呕吐。喂药时应固定小儿头手,用小匙将药放到舌根部,使小儿自然吞下,切勿捏鼻,以防药液进入气管。对于重症、危症,或昏迷的小儿不能吞咽药物,也可用鼻饲法给药。煎剂应适当浓缩。对于婴幼儿,丸、片必须研细。散剂也要调水,以免引起呛咳。在不影响药效的前提下,还可加些食糖调味,或将药混入乳汁、汤粥内服用。对于一些轻证和慢性疾病,也可采用食物治疗。如用鸡内金焙干研末,加入粥内同食,以治消化不良,用二丑,槟榔炒后研末,与面台烙饼食用,以治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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