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胎妊娠治疗措施
治疗措施
妊娠期处理
1.孕期保健:确诊为多胎妊娠后,应根据孕妇营养状况,建议调整食谱,以增加热量、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及必需要脂肪酸的摄入为原则,并适当补充铁剂及叶酸。孕中期后,嘱多卧床休息,可增进子宫血流量而增加胎儿体重;可减低子宫颈承受的宫内压力而减少早产发生率。加强产前检查,以利及早发现与及时治疗并发症,如贫血、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系列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胎盘功能。双胎孕妇于35~36孕周住院,三胎及以上之多胎妊娠孕妇,孕中期即住院及卧床休息,酌情应用宫缩掏剂,选择性施行子宫颈环扎术;孕后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2.双胎之一宫内死亡的处理:在当前广泛应用B超检查进行围产监护的情况下,结合临床表现,双胎之一宫内死亡的诊断并不困难。至于是否需要处理,则取决于确诊时间。如果胎儿之一在妊娠早期死亡,死胎可全部被吸收,不需采取措施。孕3个月以后死亡的胎儿,由于躯干尚未完全骨化,组织器官中的水分和羊水逐渐被吸收,不需要采取措施。孕3个月以后死亡的胎儿,由于躯干尚未完全骨化,组织器官中的水分和羊水逐渐被吸收,可木乃伊化而残留在胎膜上;亦可被活胎压缩变平而成纸样胎儿。对于双胎之一在孕中期以后死亡的处理要点在于监护活存胎儿的继续生长发育情况、羊水量、胎盘功能,以及监测母体凝血功能,主要是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凝血酶原时间、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血小板计数与纤维蛋白降解产物量,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尤需注意。纤维蛋白原在肝脏内生成,肝脏正常时,血浆纤维蛋白原的下降反映消耗程度。慢性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时,可因消耗与生成达到动态平衡而纤维蛋白原下降不明显。倘若另一胎儿继续生长发育良好,孕母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稳定,可以继续观察。在这过程中,一旦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降至2.0g/L(200mg/dl)或估计胎儿出生后可存活,应适时引产,终止妊娠。临产后应备鲜血、纤维蛋白原以防产后出血。如果胎龄<34周,为提高胎儿成活率,可考虑应用小剂量肝素治疗。肝素可对抗凝血活酶,妨碍凝血酶原变为凝血酶;可对抗凝血酶的作用;并能阻止血小板凝集和破坏。由于分子较大,肝素不能通过胎盘,故应用于孕妇不会影响活胎的凝血功能。一般剂量100mg/24h,静脉滴注,用药期间以试管凝血时间指标监护,维持在20分钟左右。通常应用肝素24~28小时后,足以使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回升,尔后酌情减量,适时引产。
胎儿间存在血液转输的最理想治疗是消除胎盘吻合血管。应用胎儿镜寻找胎盘的吻合血管,加以钳夹或用激光凝固血管内血液以阴断转输业已实验成功,不久可望用于临床。目前,唯有进行胎儿输血,在B超引导下,经母体腹壁穿刺胎儿腹腔或脐静脉输血;或通过胎儿镜作脐动脉输血。在病情发展至严重程度以前,兼顾胎儿成熟度,适时 终止妊娠。重症双胎输血综合征在恶果难免的情况下,亦有主张进行选择性减胎,以期另一胎儿能成活。
出生后的治疗,以交换输血量为有效。供血儿重度贫血,受血儿红细胞比容>0.75时,即可交换输血。根据红细胞比容决定输血量。受血儿换血,10~15ml/kg,输入血浆或5%葡萄糖液以降低血液粘稠度而改善微循环。供血儿红蛋白<130g/L,即应输血。
4.为避免高胎数多胎妊娠以提高妊娠成功率,国外不少学者主张在妊娠早期进行选择性减胎以减少发育中的胚胎个数,使多胎妊娠转变为双胎妊娠,既可达到生育目的,又可消除高胎数多胎妊娠的内险象环生及不良预后。当前所采取的两种操作方法,均在B超检查引导下进行:
(1)经腹:选择贴近镜壁、占据宫腔最高位的胎囊,经腹穿刺,进入胎囊、胎儿胸腔或胎儿心脏,注射5%NaCl 3ml或15% KCl 2ml,使胚胎心脏停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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